A Kuyperian Commentary on Biblical Hermeneutics, Chinese Worlds, and Everything Else in a Biblical Perspective
聖經本身已經教導我們要如何查考聖經。
November 1, 2003 寫于西敏道碩一年級
一、聖經是神的話
當我們開始研究聖經的時候,我們必須先明白這是一個十分嚴肅的課題。因為我們研究的對象不是一個平凡的事物,我們研究的是神的話。神的話不能像科學家研究實驗室裡的細胞那樣按研究者自己的意思隨意操弄,而必須有一定嚴肅的態度與正確的方法去處理。
當我們開始任何一種研究的時候,一定會先問我們研究的對象是什麼。因為不同的研究對象需要有不同的研究方法,才能帶領我們對研究的對象有真實客觀的瞭解。同樣的,當我們開始研究聖經的時候,必須先問,「聖經究竟是什麼」?瞭解了聖經的本質,我們才能按著聖經的本質,用適當的方式去詮釋它與應用它。
基督徒的信仰是本于聖經。那麼,聖經如何看待自己呢?聖經本身宣告自己是什麼呢?提摩太後書3:16-17這樣說: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聖經說,聖經都是神的默示。我們因此必須立刻問,什麼叫做「默示」呢?默示的英文一般翻做Inspiration,中文譯作靈感、感動。但這樣的翻譯失掉了原文的意思。默示的意思,並不是說神給我們一個靈感,或是一些想法,使聖經的作者據以發揮他們對神的看法。
默示的原文意思是「呼出的氣」,如英文Inspiration的字根(-spiration)本身就是「發出之氣」的意思(如aspiration, perspiration等等)。也就是說,聖經是「神口中所呼出的氣」(注意這裡的「氣」與中國人所說的「氣」毫無相關)。
換句話說,聖經本身就是從神口裡出來的,是神自己的產品。雖然聖經透過人的筆與人的思想寫成,但整個聖經的完成,包括其中透過人完成的作為,都是神自己的工作,是神自己的啟示。
當我們瞭解到聖經是「神口中所呼出的氣」,聖經對我們的價值就是生死攸關的事了。因為創世紀2:7這樣說:
「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
當神造人的最後一步,是將祂的「氣」吹進人的裡面,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沒有神的這一口氣,人就是死的。人得到了神的這一口氣,從此就活過來了。因此我們說,聖經(也就是神的話),是使人活著的必要條件。沒有神的話,我們都是死的。如馬太福音4:4說:
「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
這裡,我們必須澄清對於「神的默示」的一些誤解。有人以為,必須是神親口直接說的話才是神的啟示,好像舊約裡常常看見「主耶和華如此說」,或是新約裡「耶穌說」。許多英文聖經有「紅字版」,就是將這些神直接說的話用紅色字標示起來,讓人誤解沒有標成紅字的就不是神的啟示。這是非常錯誤的想法。
我們剛才讀過提摩太後書3:16,經上這樣講:「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因此包括了神直接的話,與間接透過人所做的啟示,也是聖經的每一個字句都是神自己的啟示。
因此,當我們面對聖經的時候,必須要有一種敬畏的態度,用一種格外敬虔的心情來查考,因為知道這本書,不是人的言語,也不是自然界的平凡事物,而是神口中所吹出的氣;有了神的這口氣我們就能夠因此活著。這是與我們性命攸關的研究。
二、聖經教導我們該如何查考聖經
2.1 聽、想、行
那麼,我們可以用什麼樣的方式來查考聖經呢?我們應該用什麼樣的方式來研究神的話語呢?我們必須先確定一個立場,就是我們不能像不信的人的一樣,用世俗的方式來研究聖經。
許多世俗的大學院裡都在教導聖經,但不是把聖經當作神的話還學習,而是當作世界經典的文藝作品。這樣的方法是不可能真正明白聖經的信息的。充其量,不信的人讀的是聖經的字句,不是領受「神口裡所吹出的氣」,因此不能有生命的果效。
聖經本身已經教導我們要如何查考聖經。這裡我要介紹一個簡單的三字訣,好像我們看見鐵路平交道要「停、看、聽」,我們查考聖經時要「聽、想、行」。首先,「聽」就是放下個人的想法,預備一個柔軟的心讓聖經來對我們說話。
傳道書5:1~2說:
「你到神的殿要謹慎腳步;因為近前聽,勝過愚昧人獻祭,他們本不知道所作的是惡。你在神面前不可冒失開口,也不可心急發言;因為神在天上,你在地下,所以你的言語要寡少。」
一個人必須要先能夠安靜「聽」神的話,才是真正地在領受神的話。
一個「聽」的人不會匆匆忙忙的囫圇將神的話瞎讀一陣,又匆匆的走開。一個「聽」的人也不會急著在在腦海裡編織出一堆自己以為對的想法,然後又將這些想法讀進聖經裡。「聽」是態度與意念上完全的謙卑,預備自己隨時被神的話改變。
想一想,如果國家的總統或是主席召見我們,與我們有半個小時的對談,我們會匆匆忙忙隨便地應付麼?我們不會穿起最好的衣裳,凡事預備妥當,然後謹慎地去見他麼?如果我們對世俗有權位的人尚且如此尊重,我們面對宇宙至高的主宰,他對我們說話時怎麼有一絲一毫的隨便呢?
第二字訣是「想」,就是不斷地思想,要從神的話語裡明白神的旨意。詩篇1:2說:
「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
一個「想」的人必須對神的話語勤奮。神的話需要被我們不斷地查考,晝夜思想,我們才能對神的認識上不斷地長進。輕浮地查考聖經,按著一兩個隨便的想法就輕易下結論,或是查考過一段聖經就以為自己已經完全明白的人是不敬虔的。
神的話是十分豐富與深奧的,我們用盡一生的光陰也永遠不能窮盡神奇妙的言語。一個晝夜思想神話語的人必然也是謙卑在神面前的人;所以神說,這人是有福的。
第三字訣是「行」,也就是以遵行神的話,帶來生命的改變。
馬太福音7:24~27說:
「所以,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總不倒塌,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凡聽見我這話不去行的,好比一個無知的人,把房子蓋在沙土上;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並且倒塌得很大。」
一個敬虔的人「聽見」、「思想」神的話之後就會去「行」,這是領受神話語後自然與必然的結果,好像神的氣吹氣亞當裡,亞當就「活」了。只聽不行的人就是將他信心的根基建立在脆弱的基礎上,當生活受到試探、打擊、壓力、失敗、疾病等時,他的信仰就倒塌了。
真正讀聖經的人必然要追求神話語的實踐。每一次讀神的話都是為了能在我們的生命上有實在的果效。實踐神的話本身,使我們對神話語的真實有更深的確信與理解。這樣同樣需要謙卑的態度,因為承認自己是不知如何去行的,或是靠自己是行不出來的,因此來到神的話語面前尋求指引與力量。
這樣,我們可以明白為什麼那麼的人讀聖經,甚至非常多年的研讀,卻沒有帶來生命的改變:因為沒有「聽」、沒有「想」,或是沒有「行」。雖然那麼多年來讀聖經,但自己心裡先存著自以為是的想法,企圖在聖經裡尋找對自己想法的支持,雖然讀了聖經的字句,卻像完全沒有讀過一樣。這樣的人其實根本一天都沒有真正讀過神的話,他所讀的,不過是聖經紙上的字句罷了。
2.2 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
聖經告訴我們聖經需要被解釋。神的話並不都是不言自明的。有一種看似敬虔卻是錯誤的想法,以為聖經不應該被人解釋,讓聖經自己為自己說話就好了,人為的解釋不但多餘,而且會扭曲神的話。如果這樣的說法成立,我們就不需要傳福音的工人,只要用一台廣播器不斷朗誦神的話就好了。
其實,我們讀聖經不可能不解釋,因為聖經的字句進入我們的腦海,就已經在我們的思想裡產生解釋。我們讀神的話語一定會產生解釋,但我們竭力追求正確的解釋,並將我們的解釋臣服於聖經的啟示之下,讓聖經不斷地更正我們的解釋。強調讀聖經不加以解釋,其實反而讓未經考驗的偏見與直覺主宰了我們對聖經的解釋。
解釋聖經本身並不是壞事,錯誤的解釋是來自於人的自高自大與自以為是,並不是解釋聖經這個行為本身不正當。有人將聖經的經文加以編輯,依相同主題分類,再標註關鍵字句,然後宣稱這是沒有經過人為解釋的聖經;這樣的宣稱是自我矛盾的,因為聖經經過編輯之後,就已經不是原來的聖經,編輯的動作本身,就是一種對聖經的解釋。
為什麼聖經需要被解釋?第一個原因出於我們讀聖經的人自己。因為我們的罪與無知,是我們在本性上不能理解神的話。
哥林多前書2:14說:
「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
我們天然的血氣是不喜歡神的話的。我們習慣活在充滿謊言與相對的世界中,對神真實與絕對的話語是難以接受與理解的。我們本性中有一種傾向,就是要按自己的意思去曲解神的話,好勉強神的話去符合我們自己的想法。只有當聖經被不按著私意來解釋時,我們才能真實地欣賞神的話,被神的話吸引,進而被神的話改變。
第二個原因是聖經本身有它的深奧之處,需要被謹慎的解釋才能清楚。這樣的深奧,就是最屬靈的聖徒也可能不明白,因而需要解釋。
彼得後書3:15~16說:
「我們所親愛的兄弟保羅,照著所賜給他的智慧寫了信給你們。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講論這事。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
一個人一旦認真地開始讀聖經,一定會遇到使徒彼得所說「難明白」的地方。一般聖經「難明白」的情形有三類:一是讀完一段聖經完全不知所云,二是可以明白經文的意思但是感到難以接受,三是可以明白、可以接受,但經文似乎與讀聖經的人毫無關係;許多基督徒讀利未記就有這樣的感受。這時,我們就需要有適當的解釋,來幫助我們理解並享受神話語的奧妙。
第三的原因是神的命令。
提摩太後書2:15說:
「你當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
我們要駁斥那些說聖經不需要解釋的說法,因為神吩咐我們要解釋,並且已經交解釋聖經的任務交託給我們。保羅吩咐提摩太「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這竭力的目標是成為「無愧的工人」;這樣的工人最重要的工作不是各項的關懷探訪等教會事務,而是「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從此我們可以看出解釋聖經是一件神聖的責任,需要工人殷勤竭力地工作,以致於能無愧地得神的喜悅。
但是這裡我希望讀者不要誤會我的意思。我們說聖經需要被解釋,並不是說我們只要學習人的解釋就好,不必再看聖經;也不是說聖經的權柄需要人的解釋才能存在。而是說讀聖經的人不可能逃避解釋,但我們必須追求最正確的解釋。
既然我們說神的話是我們能夠「活著」的原因,那神話語的正確解釋就更是性命攸關的事。因為彼得後書3:17已經說了,強解聖經的後果就是「自取沈淪」。
那麼,我們立刻要問,什麼叫做「按著正意分解神的道」呢?關於什麼叫做「正意」,我們有很多需要再解釋的,但這裡只舉出兩點根本的大原則。第一個大原則是,我們對聖經的解釋必須是聖經原本真正的意思。
哥林多後書1:20說:
「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著他也都是實在的,叫神因我們得榮耀。」
這段經文的意思是說,神的應許總沒有是而又非的。神的真理只有一個,基督只有一位,福音的盼望只有一個。聖經有自己原來真正的意思,是不能被人的解釋改變意思的。聖經若因為人的解釋而改變了原本真正的意思,就不再是聖經了。
但是我們強調聖經只有一個真正的意思時,不要忘記聖經信息本身的豐富與多面性,我們並不排斥許多不同的解釋可能同時都是合乎聖經的,只是側重的焦點不同,表達的方式可能也不同。神的真理只有一個,卻可以有許多豐富的解釋,但這些解釋不能違背聖經原來本身的意思。
我們要提出第二個基本原則,就是我們解釋聖經的任何一段章節,必須與整本聖經的啟示一致。
提摩太後書2:13說:
「我們縱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因為他不能背乎自己。」
神是不說謊的神,神是不自欺的神,神是永恆的真理,祂不能違背自己的真理。因此,我們查考神的話,不能提出與整本聖經相衝突的解釋。同樣,這個原則需要被小心的理解。事實上,習慣研究聖經的人,儘管抱著完全敬虔的態度,也會被聖經中許許多多看似衝突的經文所困擾。
我們相信,整本聖經是神的啟示,而神不背乎自己,因此這些看似衝突的經文其實背後隱藏著更大的協調與同一性。表面的衝突經常暗示著背後更大的真理。好像舊約的信徒看見神的公義與慈愛似乎難以融合,卻沒有想到神這兩個似乎互斥的屬性可以在耶穌基督的十字架上同時滿足。
這個原則所要強調的是,不要用片面的經文斷章取義地建立不合乎整本聖經啟示的解釋。教會歷史上許多的異端,都是因為在這個原則上跌倒而掉入了自取沈淪的謬誤。
三、查考聖經的基本方法–觀察、解釋、應用
這裡我們要向讀者介紹一種查考聖經的基本方法,在介紹讀經方法之前,我們必先明白這一切的方法都是人為的。人為的方法一定有它的限制,任何的讀經法都不能讓我們掌握全部的聖經真理。我們不要誤以為信徒一定要先學過什麼「方法」才能讀聖經。聖經是神賜給每一個信徒的,必沒有要求一定要有某種訓練或是知識才能明白。因為神自己透過聖經對每一個信徒說話,是藉著神的聖靈使我們明白神的真理。
約翰福音16:13說:
「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
但透過一個有系統的讀經方法,可以幫助被聖靈引導的信徒排除對聖經的「強解」或「胡解」。我們這裡所要介紹的讀經方法,是從前面所說「聽、想、行」的原則裡出來的,也就是「觀察、解釋、應用」的方法,又叫做「歸納式的查經法」。
「歸納式」的意思是說,先客觀地從聖經經文中尋找資料,再逐漸推敲歸納出合乎經文意義的解釋,進而找出屬靈的原則,應用在我們的生活當中。「歸納式查經法」有三個主要的步驟,第一步是「觀察」,第二步是「解釋」,第三步是「應用」,這三個步驟必須按著順序進行。
第一步「觀察」的意思是「客觀地分析經文本身的內容」。此時,讀聖經的人是一個「觀察者」,先問:「發生了什麼事?」或「作者說了什麼?」在這個階段裡我們必須先保持一種「無知」,也就是先將我們的屬靈知識與神學信仰放下(注意不是丟掉,屬靈知識與神學是很重要的),用一個客觀的態度去觀察經文所呈現的資料。關於如何觀察經文的詳細方法我們到以後的課程再說明。
第二步「解釋」的意思是「發掘經文所要傳達的意義」。此時,讀聖經的人是一個「詮釋者」,根據經文所呈現的資料,再問:「這件事有什麼意義?」或「作者要告訴我們說什麼?」在這個階段裡我們必須保持一種「尊重」,也就是盡量讓經文本身來詮釋自己,從立即的上下文中找出聖經本身的答案。關於如何解釋經文的詳細方法我們也等到以後的課程再說明。
第三步「應用」的意思是「歸納經文背後的原則應用在我們實際的情形中」。此時,讀聖經的人是一個「實踐者」,根據經文所傳達的意義,最後問:「這裡有什麼屬靈的原則?」「與我們有什麼關係?」。在這個階段裡我們必須保持一種「務實」,也就是不斷尋找聖經的信息與當今世界與基督徒生活的關連性,發現經文背後所蘊含的屬靈原則,再將這些原則對應在我們個人的實際情形,而找出最正確的應用方法。關於如何應用經文的詳細方法以後也會再說明。
為什麼「觀察-解釋-應用」的順序很重要?如果我們跳過某一步或是不按著這樣的順序有什麼壞處?這些壞處歸納如下:
舉一個不按「觀察、解釋、應用」強解聖經的例子。聖經說:「不可停止聚會。」(希伯來書10:25)強解聖經的人因此說,你參加過了某個聚會,從此就不能停止,停止參加某個聚會就是犯罪。但觀察「不可停止聚會」直接的上下文23~25節:
「也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至搖動,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
希伯來書第十章整章的上下文是在說基督的新約與神將來的審判。最合乎上下文的解釋是,「不可停止聚會」的目的是「彼此相顧」、「彼此勸勉」,好叫我們不會失去「所承認的指望」。這不並是說一旦參加了某個聚會就不能停止。而是說(這就是背後屬靈的原則),每個信徒都需要有基督徒聚會的生活,使我們可以對神的信仰不至搖動。
這樣說來,歸納式的查經法就好像一個偵探來到偵察的現場,重視的是客觀的證據,而不是旁邊人的各種成見。一個偵探會先細膩地蒐集各樣客觀的資料,再加以分析解釋,最後歸納出事件的真相。
同樣,歸納式查經法所要建立的是一種客觀觀察聖經的態度,從細膩觀察聖經的經文中經文的意義,進而發現使我們可以應用的屬靈原則。我們強調的是從經文讀出解釋,而不要將解釋讀進經文。
我們不要自己心裡先存有一個想法,然後在聖經裡蒐集合乎我們心意的經文來肯定自己,而是要先放下自己以為對的想法,讓聖經本身的想法來更正我們的想法。我們說,這是一種「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的方法(但不是唯一的方法),因為它兼顧了聖經本身的意思,與整本聖經一致的啟示。
歸納式查經法的宗旨在幫助信徒對聖經的真理有基本的掌握,並減少個人的偏見。歸納式的查經法是每一個信徒,只要沒有特殊學習上的困難,經過一定努力都可以學會的。歸納式查經法並不完美,學會歸納式查經法並不足以讓我們掌握全部聖經的真理。歸納式查經法並不等同於「釋經學」(Hermeneutics)。
釋經學是一個專門的科目與艱難的任務,要從整個聖經的歷史、文學與神學中研究聖經全部的啟示。釋經學必須用聖經原來的語文(主要是希臘文、希伯來文與亞蘭文)研讀聖經,是適合學者的研究方式。但歸納式查經是適合任何信徒的讀經方式,為要使我們藉由神的話得著神的生命,從認識神因而變成改變更新。對於聖經裡更多深奧的真理,我們還是需要對於釋經學有專精的人替我們殷勤研究,幫助我們明白。
四、建立合乎聖經的人生觀與世界觀
論到聖經的應用,我們必須再一次回到聖經的本質這個問題。我們知道,聖經是從神口裡所出的,是神對我們的啟示;而我們說,神的啟示是要叫我們得著神的生命。這樣,神的啟示就必然與我們生命中一切的事物都有關連。
如前面引過的提摩太後書3:16-17說: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既然聖經是要預備我們屬神的人行「各樣的」善事,就沒有一樣的善事不是聖經所關心的範圍,我們活著所需要的一切知識,也就必然與聖經息息相關。有一種普遍的錯誤,將神的知識與人的知識當作是二元的,好像是宇宙裡有兩套的真理,一套是屬於人的,另一套是屬於神的。
許多人陷在這種錯誤裡,在教會裡相信一套真理,離開教會又相信另一套世俗的真理,以為宗教的事物屬於聖經的範圍,非宗教的事物屬於人的智慧的範圍。我們說,聖經不是如此地宣告自己的。真理只有一套,若不藉著聖經,我們不可能真的認識真理。
這並不是說聖經裡記載了宇宙一切的知識。事實上正好相反,聖經裡所記載的,主要是關於救贖的知識。聖經所使用的語言,也是為了這個救贖的目的寫成。那麼,我們為什麼說聖經與人的一切知識都息息相關呢?
這個問題的答案在箴言1:7:
「敬畏耶和華是知識的開端。」
聖經並沒有告訴我們宇宙一切的知識,聖經所告訴我們的,是一切知識的「開端」,也就是一切知識的「前提」、「原則」與「信念」。學習任何知識的人都曉得,每一個領域的知識都有自己的前提,這些前提是不被懷疑的,是憑著信心接受的。基於這些不被懷疑的前提,人們發展出各式各樣的知識來。
聖經之所以與一切的知識都息息相關,是因為聖經提供了我們一切知識的前提;聖經所提供的前提,不是從人的思想論證來的,而是創造萬物的神,用啟示賜給我們的。因為聖經告訴我們,所以我們知道諸世界是藉著神的話語創造的;因為聖經告訴我們,我們知道世界是有終極的秩序,有終極的真理,有終極的善,有終極的美。
聖經也提供了一切知識的原則,藉著這些原則我們可以生發出無限多種應用。例如說,聖經告訴我們,我們的天性是犯罪的,是自私的,這個普遍的原則指導我們如何建立對於人的一切知識,如法律、政治、心理等等。聖經又提供了許多信念,是我們必須要遵守的具體事項;例如一個人相信了基督,就應當要受洗。受洗不是一個原則,而是一個必須遵守的信念。
最重要的是,聖經所提供的這一切前提、原則與信念,應當要主宰我們對於神心意的思考,也就是我們的神學。正如聖經與我們生活的一切知識息息相關,神學也就與生活的一切知識息息相關。我們已經說過,神的知識與人的知識不是二元的,因此一個人的神學,也就主宰了他一切知識的前提、原則與信念。
有些人反對我們提「神學」這個觀念,好像說,「神學」都是人的「學問」,我們只要學習聖經就好了。這樣說的想法,是出於對「神學」的誤解。神學這個字的字根是「神」加上「知識(或話語)」(Theo + logy)。事實上,「神學」就是「學神」,學習神的知識就是神學。
神學是我們對神話語的綜合詮釋,換句話說,神學是從神的話語來的。神若沒有對我們說話,就沒有神學的存在。神既然已經對我們說話,我們就會有神學來綜合詮釋神的話。事實上,我們不可能沒有神學,甚至不信神的人都有神學。因為神已經對我們說話,我們對神話語的反應與詮釋,就是我們的神學。你說沒有神學,說「我沒有神學」的這句話,就是你的神學。不信神的人說,「我不相信聖經」,這個不信的思想就是他的神學。
真正的神學必須是從神的話語來的;正確的神學必須降服在聖經的權柄之下。因此,我們要進一步提出「聖經、神學、實踐」的原則來。這個原則的意義是,聖經的啟示是我們一切知識的開端,透過對聖經正確的解釋我們不斷更正我們的神學;藉由正確神學的建立,我們可以判斷一切知識的真偽與實踐的方法。
這個實踐的部分還是一種神學,也就是倫理神學與實踐神學。面對當代世界的一切挑戰,大從胚胎複製、幹細胞研究的倫理問題,到政治、環保、經濟問題,到管教子女、理財規劃等個人生活,聖經經常並沒有直接地告訴我們答案是什麼;聖經告訴我們的是前提、原則與信念;靠著聖經的啟示我們建立了神學,透過神學的反省,我們就可以知道神對一切事物的心意是什麼。
最後我們提出一點,也就是歸納式查經法的限制。歸納式查經法強調客觀的經文證據,但比較忽略經文的歷史背景,與演繹式的神學思考。當信徒熟悉歸納式查經法的精神與技巧之後,我們鼓勵信徒繼續在聖經的神學、歷史與文學的方面繼續精進。
神的話語值得我們不止息的研究,如經上所記:「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